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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4-03-27    |   浏览次数:

     

督办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环节,是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干部执行力的有效举措。为进一步提高督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学校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按期完成,加快学校创建世界一流农业大学建设步伐,现就进一步加强督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督办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督办工作的领导。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干部、督办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督办办公室”)设在党委校长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办办公室主任由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进一步明确督办工作的要求

督办工作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各项任务部署落到实处、见到效果、干出水平。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原则,建立工作闭环,确保督办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杜绝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评估问效,确保督办事项办理的效率和水平,切实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三、从严从实抓好督办主要事项

督办的主要事项分为例行督办事项和专项督办事项。其中,例行督办事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相关事项;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计划、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决策事项。专项督办事项主要包括上级有明确要求限期完成的工作事项;学校主要领导批示批办事项;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进一步规范督办工作流程

(一)立项交办。督办办公室根据需要督办的事项,及时下发《督办事项通知单》,明确负责校领导,以及承办单位、配合单位、任务内容、办理时限、工作要求。

(二)承办落实。负责校领导要及时组织承办单位和配合单位,认真研究分析督办事项,制订任务推进计划表,确保督办事项按期完成。

(三)过程督导。督办办公室要建立督办事项台账,定期与承办单位联系,及时跟踪督办事项进展情况,对落实缓慢的,加强预警和提醒,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或督办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四)结果反馈。承办单位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将办理结果经负责校领导签字后及时向督办办公室反馈。对例行督办事项,督办办公室梳理办理结果并形成督办报告,每月向学校主要领导或相关会议汇报。对专项督办事项,督办办公室按照“一事一报”形成督办报告,及时向作出批示批办的主要领导或相关会议汇报。

(五)立卷归档。督办事项办结后,督办办公室按照学校档案管理规定,对督办全程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同时将相关结项情况反馈至负责校领导和承办部门。

五、不断健全督办工作机制

(一)分级负责机制。负责校领导是督办事项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检查指导并督促承办单位抓好督办事项落实。承办单位是督办事项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督办事项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抓好督办事项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督一级的工作格局。

(二)协同联动机制。承办单位和配合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衔接、配合、补台,打破工作壁垒,建立无缝式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统筹抓好落实。

(三)评估问效机制。督办办公室定期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督办事项办理结果开展评估问效,创新评估问效方式和方法,充分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督办事项完成的质量和水平。

(四)落实奖惩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使命担当,加强学习、加强研究,不断提升工作执行力。学校把工作落实情况与承办单位、配合单位以及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对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推进不力或瞒报、虚报情况的,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六、进一步推行“阳光督办”

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问题导向,以师生满意为准则,杜绝形式主义落实。督办办公室将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以适当方式将督办事项办理情况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积极挖掘抓落实的典型事例,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比学赶超的舆论氛围和干事创业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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